今天上班的時候,看到公司內部群的一條信息,內容是這樣的:
大家好,近期發現公司有部分員工利用上班時間經營微商生意,在朋友圈內頻繁發微商廣告及上班時間收發微商產品,嚴重影響上班效率及工作紀律,并且在公司內部產生不良影響,經公司研究決定:
1、禁止公司的職員工在上班時間從事個人的電商、微商生意和其它個人的兼職工作;
2、禁止在上班時間收發快遞個人的電商、微商產品;
3、禁止利用公司的辦公地址及廠址收發電商及微商物品。
以上要求將納入公司的員工手冊(廠規廠紀),如有違反者第一次予以記大過及罰款500元處理,第二次將予以開除處理。希望全體人員能夠自律且共同遵守執行。
這個決定無疑是英明而正確的,一般正規的企業都不能容忍員工占用工作時間謀取自己的私利。身為員工確實也不應該為了個人利益而帶壞公司的風氣,違背自己的職業操守。
所謂是“食君之祿,忠君之事”,保持忠誠確實是非常重要的。要是內心不安,也無??上?。
編輯:珍珠棉廠家的黃生